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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 政府补贴 四川新闻网自贡6月18日电(记者 张慧萍)日前,记者从自贡市有关部门获悉,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精心摸底、测算和论证,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从2008年6月起全面启动,正式接受居民参保登记。 据了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具体包括18周岁以下乡镇以上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和非在校的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长期在自贡市城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其跟随自已在本市上学或生活的18周岁以下子女。 据悉,2008年在校学生和非在校的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300元,所有参保人员都将得到政府补助90元,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三无人员”还可享受政府特殊补贴。参保方式上,学生在所在学校参保缴费,托幼机构的幼儿在所在托幼机构参保缴费,其他城镇居民和非在校少年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启动实施,将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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