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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合农民看病补偿提高———本月起我市调整新合医疗政策 |
| 来源: 自贡日报 时间: 2008-5-6 14:23:00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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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从2008年5月1日起,提高全市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市级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全市上调政策要求,结合实际细化、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新合试点工作规范运行和农民受益。 调整后的标准—— 住院补偿提高10% 从5月1日开始,在2007年新合住院补偿政策的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二级乙等及其以下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区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执行: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50元报销65%,区县级医疗机构(含二乙及以下的市级机构)200元报销55%,市级医疗机构少于600元(含600元)报销45%,市外医疗机构少于1000元(含1000元)报销40%,并将住院封顶线最高额度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农村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住院补偿比例在执行现行住院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5%,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新合住院补偿范围。 将特殊慢性病—— 列入门诊补偿范围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由各区县根据自身新合基金运行情况制定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办法,将特殊慢性病列入门诊补偿范围,包括: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原发性高血压、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心脏换瓣术后、心脏起搏器术后、肾移植、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糖尿病、肺结核、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衰、慢性前列腺增生症;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慢性白细胞血液病、慢性重症肌无力;肝硬化、重型精神病;并在以上病种的基础上可另行增加。为确保结核病人的规范治疗,确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为全市门诊结核病人的市级新合定点医疗机构。 用药范围扩大—— 药品报销新增214种 为满足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解决部分专科及重大疾病药品报销范围较窄等问题,在执行《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654种药品的基础上,扩大新合用药范围,新增214种药品,按照修订后的《自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药品目录》执行。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和作用,严格执行中药报销比例提高5%的要求。 为让更多的参合农民享受新合政策,各区县要对两年以上未享受新合住院补偿的60岁以上参合农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包括常规体检项目和血常规、胸透、心电图等基本项目;其余项目由各区县自行确定,健康体检基本项目费用严格控制在10元/人以内,在新合住院统筹基金中列支。承接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必须为每位体检者建立健康档案,作为重点人群进行健康随访管理。(郭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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