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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开放”变“封闭”这钱哪个埋单?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5-7 15:12:09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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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本来是汇东某楼盘交房的日子。但这天业主和开发商、物管闹得不可开交:业主认为阳台由“开放”变成“封闭”,管理费“这么高”,产生费用不该由业主埋单;开发商认为应该由业主承担。物管公司却称“有苦衷”。 【业主】有话要说 阳台“开放”变“封闭” 谁埋单? 该楼盘1栋2单元26号房的业主程先生说:“在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中,图纸上表明是开放式阳台,结果交房后却成了封闭式的。”程先生拿出一份开发商提供的《自贡市规划和建设局文件》其中第三条写道“临街建筑阳台应改为封闭式阳台”,记者见到文件颁发的日期为“2007年6月28日”。业主张小姐拿出购房合同,上面签定的日期为“2007年8月15日”。据记者了解,开发商将阳台封闭后产生的费用,每户业主根据阳台的大小面积要多支付1000元-3000元,业主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我们埋单。” 管理费用为啥比其他楼盘高? 业主们给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中》写到,原物管费为每平方米0.6元。但在交房当日业主签署的该楼盘《物业使用相关费用收费协议》中,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中第四条这样写到:“电梯运行、使用所发生的相关电费,应由全体共同使用的业主承担,乙方(业主)按0.4元每平方米,(一、二、三层住户按0.2元每平方米标准)的标准在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缴纳。” “这样一来,我们的物管费每平方米就达到了一块钱”。业主们不满的是:在本市同样的电梯公寓中,一般的收费为0.5元左右,最高的也不过0.6元。物业管理公司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他们(指物管)却拿不出物价局的文件。”程先生拿出购房合同指着其中关于收费的一条“最终以当地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告诉记者。 【开发商】 阳台封闭曾公告过 该楼盘开发商办公室的杨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在说到有关阳台由“开放式”改成“封闭式”时解释道:开发商接到政府有关文件时,楼盘广告已打了出去,而且楼盘也修建了10多层。“当时开发商打算在建成后再向相关部门请示能不能不封闭,但结果是必须封闭。”杨说,“开发商在去年底曾经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告,广大业主是知情的。” 对于每户业主因阳台封闭所承担的1000元-3000元费用,杨主任说:“为了保证住户生活质量,开发商安装的是中空玻璃。算下来要250元/平方米,公司绝对没有从中赚一分钱”,因此,杨主任认为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物管】独立经营有苦衷 负责楼盘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关于业主提出物管拿不出“物价局文件”,高经理解释:“物价局已经停止了此类审核,以双方达成协议为准。双方在购房协议上标明按0.6元/平方米收费,是共同认可的。这个金额也是计算出来的。至于争议较大的电梯使用费,在合同中也有明文规定。”高经理指着购房合同中第六条:包括电梯等附属物在内的运行费用由乙方(业主)承担。“这个0.4元/平方米也是经过我们计算出来的,之所以加在房屋面积中收取,也只是为了大家方便。” 当记者问道:“业主反映他们承受的收费标准远高于其他楼盘”时,高经理表示物业管理有苦衷。“确实其他同档次的电梯公寓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在0.5元-0.6元,是因为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在开发商进行补贴的情况下多数楼盘还能勉强维持。”高经理告诉记者,“我们物业和开发商没有任何附属关系,完全是独立经营。在物价高涨、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必须相应提高收费标准。” 对于开发商和物管的解释,许多业主表示不满意。截至记者发稿时,三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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