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蒋兵)“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4月30日,荣县国土资源局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了“五不准”、“十禁令”、“六承诺”、“十五纪律”。 据了解,为提升荣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形象,坚决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国土局党组制定了干部职工“五条不准、十条禁令、六条公开承诺、十五条纪律”。“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和干预供地,特别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这就是“十条禁令”的第一条;“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炒股、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只要办事群众举报查实,对违反者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由局纪检监察立案查处给予纪律处分。”这就是“十五条纪律”的内容之一;实行“窗口接件、集体会审、限时办结”制度,只要符合法律政策,材料齐全的项目用地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报批,土地登记申请在收件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这就是“公开承诺”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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