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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亚硝酸盐含量超标食品大安多部门执法构筑安全市场 |
| 来源: 自贡日报 时间: 2008-3-11 20:13:58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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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安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市场上有少许自制加工食品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对此,大安食品安全协调办组织辖区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多次出击联合执法,目前市场超标食品已在高压态势下消失殆尽,未发生一起中毒事件。 亚硝酸盐属于食品防腐剂的一种辅料,在正常含量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损害,而一旦超标将造成食用者呕吐、眩晕、身体不适等症状,如果含量过高还将造成人员死亡。据大安食品安全协调办介绍,此次发现的少许亚硝酸盐超标食品,多由一些作坊式的食品加工点生产。 为此,执法部门将主要检查力量放到了城乡结合部小加工作坊和餐饮店食品原料用盐的采购、贮存、使用等方面;严格审查是否把工业用盐当作食盐;把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变质的蔬菜和苦井水、蒸锅水等作为食品二次加工原料。另外,执法部门还加强了腌腊制品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超市、城乡集贸市场的现场加工、熟食和腌腊制品的采购、贮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检测。对饭店、酒楼、城乡小餐饮店、农家乐把亚硝酸盐当食盐、调味品使用或把工业用盐当作食盐加工食物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钟文彬 本报记者 王培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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