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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缴税 村民用“钱纸”报复干部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9-23 15:14:40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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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因对缴纳农业税不满,沿滩区某村村民李大明(化名)竟用祭拜亡人的“钱纸”回应村干部,从而双方发生抓扯。抓扯中,李大明受伤。近日,经沿滩区法院一审判决,判处7名被告共同赔偿李大明各种经济损失7484元。 事件回放 用“钱纸”代缴农税 2002年2月5日上午,大安区某镇镇政府的4名工作人员和某村的党支书、村干部、村秘书王启(化名)等人,到该村2组村民李大明家收取农税提留款。当时,李大明不在家,李妻向人借了200元钱缴了。 李大明回家得知此事后很生气,便去找干部们“讨说法”。李大明得知他们正在王启家吃午饭时,便前去吵闹,并说“干部们抢了我家几百元钱”。干部们向他解释是依法收税时,李大明不但不听,反而跑到附近商店里买来一沓用于祭祀的“钱纸”,来到王家,边撒边说:“你们不是要钱吗?快拿去,我把以后几年的钱全部都缴了。”大家见状,便叫李把“钱纸”捡起来拿走。李大明不捡,王启便拉住他的手叫他一定要捡。这时,李大明顺势往王启肩上打了一拳,王启也还了一拳。旁人随即将两人拉开,并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李大明当场向王启赔礼道歉,民警对李大明处罚了50元钱。 司法鉴定 伤残等级二级 回家后,李大明出现头痛、眼胀、浑身痛等症状。两天后,李大明以右眼视网膜震荡伤为由住进了二医院。李住院47天,花去医疗费4952余元。4月2日,他又以精神分裂症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治疗,用去医疗费468.5元。 同年8月,经某律师事务所委托,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对李大明进行鉴定,结论为:应激相关障碍,与2月5月的被打引起的心理应激反映有直接联系。9月18日,该中心再次对李的续医费进行鉴定,结论为:继续治疗的基本医治疗费约9600元,如用较好的药物治疗则需治疗费17000元。2003年9月,李大明再次通过该事务所委托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患有应激相关障碍,其伤残等级为二级。 对簿公堂 双方各执一词 事发后,李大明向法院起诉,将王启等7人告上法庭,要求7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107554元。李大明称:“当时,我把‘钱纸’丢到王启家时,他叫我捡,我就捡了。但他们说我没捡干净,就打我,我招架不住就喊打死人了。不知是谁用脚踢了我的腰,还有人打了我的眼睛,回家后就感到眼睛痛。我住院期间,村委会只以村主任的名义借了1000元钱给我。” 7名被告中的一人称:“事情发生时,李大明不但乱骂还乱扔‘钱纸’,我们叫他捡,他不捡。因为是在王启家,所以王与他发生抓扯。为了制止事态,我们在一旁相劝,并没有动手打人。” 而王启则称:“因李大明先打我,我当时只还了他一下,不可能给他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并且,李大明从小就神经兮兮的,事发第二天还有人看见他在街上打牌,输了钱后回家用头撞墙。所以,他受伤与我无关。” 一审判决 7被告共同担责 近日,沿滩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决7被告共同负担原告李大明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7484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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