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华 记者 欧亚非) 10年前,为争晒坝向邻居举刀乱刺。潜逃数年后,凶手终被抓获。6月25日,贡井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 朱某和张某都是贡井区龙潭镇一个村组的村民,而且是邻居,他们和其他几户人家共同使用一个晒坝。1998年8月2日下午2时许,朱某与张某因晒坝的划分上发生了口角并抓扯起来。朱某恼羞成怒,返回家中拿出一把水果刀捅向张某。就在张某受伤四处躲避时,朱某仍不罢手。 接到报案的荣县公安民警赶到现场时,朱某已经逃之夭夭。经鉴定,张某身上7处刺创口,造成左气血胸,左肺压缩90%,属重伤。 此后,朱某就像“蒸发”了一样,警方近10年的缉捕,始终毫无朱某线索。今年3月19日,在北京市延庆县打工的朱某终于被警方抓获归案。 6月25日,贡井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朱某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故意持刀致人重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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