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倍受社会关注的黄某某因拒付1元钱的公交车费,持刀重伤公交女司机卢某一案,经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故意伤害罪将黄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37岁的黄某某,系无业人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年、贩卖毒品罪被判刑8年。6月20日下午,黄某某在大安区天然居车站乘座1路公交车,上车后没有主动投付1元钱的车费,驾驶该车的女司机卢某遂让其投付车费。黄某某不满,与卢某发生争执,并对卢某进行殴打,随后又掏出匕首将卢某左上臂、左腰、左腿捅伤。经乘车群众及时报警,公安人员当场将黄某某抓获。经法医鉴定:卢某被刀剌伤失血性休克,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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