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张郑 特约记者 张勇)日前,荣县度佳镇高湾村村民万吉明为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维护农民工权益,视农民工为兄弟”的锦旗,感谢执行局为其撑腰,讨回了工伤赔偿款6万余元。 去年5月15日,荣县度佳镇高湾村村民万吉明在荣县一家煤矿井下采煤作业时受伤,经裁决由该煤矿支付其工伤赔偿款6万余元。该煤矿不服进行上诉,可是终审判决维持后,该煤矿仍不履行赔偿义务。 万般无奈的万吉明于今年4月15日向荣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受理后了解到,申请人是现役军人家属,眼下还有二个子女在上大学,全靠下井采煤的收入来维持一家人生活。万吉明受伤后,全家陷入了困境。为此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由执行局局长吴鸿鑫亲自挂帅督办该案。 干警们按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断然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对被执行人宣讲法律法规,终让煤矿负责人明白道理,煤矿方于5月20日将赔付款送达法院转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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