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丽 记者 欧亚非)近日,因恋爱不成,自制“炸弹”准备实施报复的罗杰(化名,本报曾作报道)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大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初,罗杰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双方见面后即建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女友认为罗杰性格偏激,便与其解除了恋爱关系。为此,罗杰心怀不满,伺机报复,并多次打电话威胁女友,声称要炸死其全家。 去年10月初,罗杰在一丧葬用品店买了一捆鞭炮,在一家卖轴承的门市买了一些铁砂子,随后捡了一个酒瓶,准备了一个牛奶纸盒、不干胶带、卫生纸等,凭着以前当过炮工,懂一些爆炸知识,在大安区扇子坝一出租屋内自制了一枚“炸弹”。10月26日,罗杰因欠房租暂时离开自贡,房东打开出租房时发现了他藏于枕头下的爆炸物。之后,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在宜宾一网吧内将罗杰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