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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妇幼卫生和中医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
| 来源: 自贡日报 时间: 2008-6-24 10:54:43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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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熊心权)全市妇幼卫生暨中医工作会20日在市卫生局举行。 副市长石岷嘉,市政协副主席李恒昌及市财政、人事、劳动、发改、民政、公安、计生、科技、物价、药监、妇联、市总工会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政府、高新区分管领导,各区县卫生局及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建主持会议,市卫生局局长肖光俊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妇幼卫生及中医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妇幼卫生及中医工作。 会上,向市仁济医学中心中医(中西医结合)科、自流井区仲权镇卫生院、贡井区长土镇卫生院、大安区大山铺镇中心卫生院、荣县长山中心卫生院、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卫生院、自流井区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贡井区贡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流井区荣边镇干塘村卫生室、贡井区艾叶镇竹林村卫生室、荣县观山镇水池村卫生室、沿滩区刘山镇云丰村卫生室等中医药特色示范性机构授了牌。大安区政府、市妇幼保健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重点,以落实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为抓手,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加大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各项重要指标明显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有了新进展。截至200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61.41/10万下降到46.34/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16.16‰下降到8.7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5年的21.75‰下降到12.38‰。 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市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主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全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做到了乡、镇级(社区中心)有防保科,有妇幼专(兼)职人员,村卫生站有乡村医生或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妇幼保健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设备的配备得以强化,妇幼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仅2007年,全市各级各类妇幼卫生技术、业务培训近1000余人次。妇幼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得以推进。对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了执业许可制度,全市500余名从事母婴保健的服务人员经资格准入考试,基本上实现了持证上岗执业。妇幼卫生整体水平得以提高。 中医工作有了新突破。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仅2007年就安排中医专项经费270万元,各区、县财政投入中医药发展经费560多万元。实施了“三名、三进、三级”工程。“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三名工程有新起色,评选、命名了市第二届“十大名中医”,建立了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冯志荣工作室。推荐省中医学术带头人3名,省中医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名,市中医院3人被评为省中医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启动了市、县中医药专家师承教学,确定11名老师带徒13名。制定下发了《自贡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标准》,命名市级重点专科1个,确定市级重点建设专科3个。“精品中医院”建设工作得到省检查组肯定。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三进活动有声有色。全市5所中医院被列入国家和省中医项目建设单位,其中市中医院成为全省地市中惟一的全国重点中医院建设单位,我市成为全省中医项目全覆盖的惟一市州。 副市长石岷嘉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市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各项重要指标明显提高,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我市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从妇幼卫生工作方面看:一是婚检、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等指标离省上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陈旧,高学历、高职称技术人员缺乏,急救服务能力不强;三是妇幼卫生投入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村卫生站公共卫生补助在部分地区不落实或不完全落实,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滞后,公共卫生履行不到位。从中医工作方面看,我市中医工作总体上仍属于低水平上的增长:一是全市中医药服务设施简陋,中医药人员严重不足、素质不高;二是各级中医机构的中医服务领域不宽、服务能力不强;三是发展中医的政策、平台和体系有待完善和创新。 石岷嘉强调,各级政府是发展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和中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妇幼卫生和中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推动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的强大合力。卫生部门要研究制定妇幼卫生和中医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发改委、财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落实好促进妇幼卫生、中医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妇幼卫生和中医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保障;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中医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妇幼卫生和中医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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