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勇 记者 欧亚非) 贡井法院龙潭法庭干警在执行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根据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涉嫌私藏枪支的案件。 前不久,龙潭法庭受理了廖兵(化名)申请执行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消极对待法院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由此,申请人廖兵和其兄来到法庭扬言称,如果张某再不拿钱就“整死”他。经过法庭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并积极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由被执行人张某每月给付500元的协议。 此后,张某在按月履行中,由于比约定时间晚了几天给付赔偿款项,廖兵兄弟对他极为不满,又声称张某如果不付钱,已经准备好了火药枪。廖兵的言语立即引起了执行干警的高度警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私藏枪支弹药属于刑事犯罪。执行干警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请求协助调查。果然,民警在廖兵的家搜出火药枪一支。 目前,廖兵因涉嫌私藏枪支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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