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群众突遇的急、难、险、重的事情提供帮助和服务的“110”,竟被大学毕业生曾某某打起了主意。近日,曾某某被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在外地读完大专后回家待业的青年曾某某,一次上网时看到这样的贴子:某地有人以该地某医院内安装了炸弹为名向“110”敲诈20万。曾某看后也想这么做。为此准备了银行账户及帽子、围巾、手套等作案工具。今年1月31日10时左右,曾某某用手机拨通“110”说:“我在市内某医院住院部和某公园内安装了炸弹,你们必须在1小时内汇200万元到我指定的账户上来,否则,该医院住院部内的炸弹要被引爆。我的帐号是……”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之后,曾某某为躲避侦查,多次到网吧上网查询是否有款到帐。当天下午1时许,曾某某在某网吧查询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黎卫东 刘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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