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争议仲裁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再收费。近日,记者从自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了解到,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仲裁不再收取费用,自新法立案几天以来,劳动者申诉案件略有上升。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邱明英介绍:“这样一来,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护。”同时,邱强调,如果是新法实施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仍以60日为准,按照以前的规定收取仲裁费。 此外,新法还对原来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终局制作出了重大突破,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即在法律规定特殊情况下,如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的行为。 据悉,2007年,自贡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5起,比2006年增长了70%,而邱明英所在科室就受理了194件劳动争议案件,比2006年增长了30%。“而今年到现在的情况是案件受理量是去年同段时间的3倍,我们几乎每天上、下午都在开庭。”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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