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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元引发群殴血案 |
| 来源: 自贡日报 时间: 2008-4-11 13:15:46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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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伙浪荡青年,胡乱搀和他人债务纠纷,协商解决不成,竟持刀拼杀,酿成凶案…… 3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裁定,驳回张建、倪锐、方林、伍某等人的上诉,维持大安区人民法院对这4人的一审判决。一伙横刀拼杀的凶手终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900元债务引发纠纷 2005年的一天,自流井区光大街居民王芳找黄远(均为化名)办理了一个吊车上岗证,在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尚欠黄远900元。王芳在外出打工时,发现找黄远代办的上岗证无效(涉嫌假证),便拒绝支付差欠黄远的900元。 去年3月2日傍晚,黄远邀约自流井区东兴寺街人倪锐及另外一同伴来到王芳家,威逼王芳支付了900元。倪锐曾经为黄远购买去广州的火车票,垫付了260元,黄远许诺倪锐收到这笔账就还他,倪锐因而乐于出面相助。黄远得到钱后还多给了倪锐40元。 待倪锐等人离开后,王芳立即打电话给侄子罗某,说:“你交的啥子朋友哟?还带他(指倪锐)在我屋头来吃过饭!”之后,王芳将倪锐如何威逼她掏了900元钱一事告诉了罗某。 罗某和倪锐是在劳动改造时认识的。他听了阿姨的诉说后,立即打电话给倪锐的一个朋友。倪锐接了朋友的电话后,按其意见,打回电话给罗某,结果遭到罗某一顿臭骂。倪锐也不甘示弱,质问他:“你要咋子嘛?”之后两人约定第二天面谈。倪锐随即将此情况告诉了好友、自流井区郭家坳街人张建,希望他出面调停。 3日下午1时,倪锐、张建等人来到自流井区檀木林街一茶坊不久,罗某带着七八个人紧跟而来。罗某径直来到倪锐面前,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在电话里做起恁凶咋子嘛?”张建立即站起来说:“幺弟,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嘛。”倪锐看对方来势汹汹,赶忙发烟,并说:“我出1000元,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顿饭。”罗某身边的一个人说:“哪个跟你一起吃饭哟!” 张建见对方一副准备打架的架势,赶紧打电话通知好友何某(现负案在逃)带人来。何某等人到来后,罗某见对方人多势众,丢下一句“少了3000元免谈”,带着自己的一伙人走了。 40多人参与群殴 当日傍晚,张建打电话约倪锐、何某到龙井一火锅店聚餐。席间,张建说:“罗某不给老子面子,好好教训他一顿。”得到何某、倪锐同意后,张建打电话给沿滩区卫坪镇人伍某,叫其拿刀到龙井来。正在自流井区同兴路一网吧上网的伍某(作案时未满18岁)和同村人方林立即回到张建在某宾馆的暂住房,将9把砍刀装进塑料编制袋,带到龙井铁路桥下。张建在通知另外20多个弟兄带上凶器过来的同时,何某也打电话叫王涛(化名)等3人过来。 晚10时过,张建、何某的30多个弟兄到齐后,张建就怎样砍杀对方一一做了交代。何某要倪锐掏钱,叫王涛去买了一张白色床单,撕烂后缠在每个人的手臂上,以防止打群架时误伤同伙。 11时30分,准备就绪后,张建叫倪锐打电话给罗某,叫他来拿钱。罗某得知张建跟倪锐在一起时,就叫张建把钱送过去。张建在电话中对罗某说:“我车子的车胎爆了,你过来拿钱。” 于是,正在自流井区新桥附近一家宾馆的罗某就带了七八个人来到龙井铁路桥下,见到张建、倪锐后,立即要求倪锐掏钱给他。倪锐直截了当地说:“没得钱。”说完,从身上抽出砍刀,向罗某砍去,罗某也立即拔刀相向,几个来回,两人的刀同时被对方打掉在地上。倪锐赶紧捡起罗某的刀向罗某砍去,罗某一躲闪,刀砍在了旁边的消防栓上,断了。此时,张建拔刀向罗某冲过来。按照张建的安排,躲藏在对面山上竹林中的30多人,见张建挥刀,遂手持刀棒冲下山来,将罗某一伙人冲散。罗某在挨了张建一刀后,向火车站方向逃跑,倪锐捡起一根木棒紧追不舍,追到后,一棒将其打倒在地,后面紧跟着追上来的人对着罗某一阵乱砍,直到罗某几乎不再动弹,倪锐几个人才逃之夭夭。 与此同时,张建等人砍伤了对方两个姓曾的人。 倪锐一伙人远走后,罗某忍着剧痛打的到医院治疗,他两个姓曾的朋友也打的到了医院就诊。 后经法医鉴定,罗某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左尺骨中段开放性粉粹骨折、右尺骨开放性骨折伴腕背伸肌腱断裂。一个曾某脾脏破裂(手术切除),失血性休克,另一个曾某颅脑损伤。 4名凶手陆续归案 事发后,张建、倪锐一伙人逃到贡井平桥集合。张建吩咐大家如何藏好凶器后,一伙人成鸟兽散。第二天张建逃离自贡,到福建厦门躲藏。 去年6月7日,大安区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抓获廖伟、陈万红等6人,犯罪嫌疑人供述出了贩毒下线——群殴血案涉案人员伍某、方林。次日上午,警方在自流井区后山坡社区一出租房内抓获伍某、方林,并搜查出了2.2克袋装毒品。二人供述,去年5月,两人分别先后两次在自流井区同兴路以150元一包的价格贩卖毒品给郑某。 6月29日,警方得知张建潜回自贡,躲藏在自流井区一宾馆内,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7月26日,倪锐在家中束手就擒。 两主犯曾两度获刑 群殴血案的两主犯张建、倪锐都有犯罪前科,分别被2次判刑。 1989年11月22日晚,时年19岁的张建在另外3人的邀约下,密谋实施抢劫。次日凌晨5时许,4人各带一把刀来到火车站第四轨道车侧伺机作案。约一小时后,袁某一人背着一纸箱香烟路过,张建等人上去将其围住,抢走其“良友”香烟17条、“希尔顿”5条、“红梅”3条。一个同伙抱着装有香烟的纸箱逃跑时,慌乱中摔倒在地,被听到呼救声追来的袁某家人抓住。警方以此为线索破获了该案。1990年5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张建有期徒刑六年。 2004年8月21日凌晨1时,朱某等人在贡井区一摊点吃宵夜时,与邻桌的杨某等人发生纠纷。当日下午3时,朱某邀约余某等人将正在贡井区一网吧上网的杨某挟持到贡井盐厂工会俱乐部茶馆,要求其对辱骂他们一事给个说法,杨某不从,遂遭到一伙人的毒打。杨某母亲的男友罗某闻讯后,与他人一道将杨某解救出来。 打斗中,杨某被余某用水果刀刺伤左肩,用去医疗费600元,后找到朱某要求他支付。当晚,朱某将此事告诉张建等人,张建、朱某等人即与罗某、杨某到一茶坊协商解决医药费,因分歧较大,协商无果。 23日下午3时,罗某等人在贡井大桥附近发现余某骑着两轮摩托车往长土方向行驶,即驾车追赶,追到后将其带到一茶坊索要医药费。余某找机会将被挟持一事告诉了张建等人。 张建等人赶到茶坊后得知,余某已经被挟持到其在长土镇的家中,找父母讨要医药费。张建等16人当即携带各类刀具14把赶到长土镇,正碰上返回贡井的罗某等人,张建等人迅速挥刀向罗某等人一阵狂砍,致使对方9人中的6人受伤。 2005年7月,鉴于张建是从犯,又有自首情节,贡井区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05年7月15日起至2007年7月14日止。 1996年3月31日下午4时,时年19岁的倪锐邀约另外5人到火车站至省盐校的石梯上,伺机抢劫他人财物。当学生胡某路过时,倪锐即拿出拇指手铐,自称是公安人员,借口胡某抢劫了别人的钱,将其铐上后带到一僻静处,抢劫其现金48元。1997年6月,大安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倪锐有期徒刑四年。 2001年9月17日晚,倪锐与女友彭丽(化名)、通过彭丽认识的钟静(化名)及另外两个男子在蹦迪、吃夜宵后,来到自流井区某单位招待所开了两间房。倪锐强行将钟静带到其中一间房,通过扇其耳光、抚摸其隐私部位等,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因自身喝酒醉了未遂。2002年1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倪锐有期徒刑四年。 凶手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1月,大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张建等人犯聚众斗殴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建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应撤销缓刑;倪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伍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对其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判决:一、撤销贡井区人民法院(2005)贡井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中第八项“被告人张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二、张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加上前罪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三、倪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三年零六个月;四、方林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总和刑期为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五、伍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总和刑期为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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