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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无恶不作 偷盗被打致死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4-28 16:10:08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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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自贡市荣县双古派出所门口围了一大堆人,这些走了半个多小时山路赶来的群众只有一个愿望:请政府“原谅”冯子富这个“为民除害的英雄”,他们想带他回家。 在10余小时前,当地群众眼中无恶不作的惯偷冯子元被冯子富发现在他人家中偷东西时,两人发生扭打,冯子元被打倒在地后因脾脏破裂死亡,冯子富也因此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尽管这些群众向警方苦苦相求,可冯子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23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回放 小偷被打倒后 两小时无人管致死 4月22日下午6时许,荣县双古镇双古村9组村民王丽华在家做饭时,听到侄女婿罗某说,“冯子元背着一背篓东西,肩上还扛了一台电视机,可能是从你兄弟冯子才家偷的!”村民冯子才外出打工后,就把家里的一切托付给哥嫂照看了。 王丽华来到相隔不到50米远的冯子才家,见到房门大开,室内的东西几乎被洗劫一空,连日光灯管也被偷走!在屋旁的柑橘林里,还发现了藏好的锅碗、水桶、桌、椅、板凳等。 回到家里,王丽华将情况告诉了刚回家的丈夫冯子富。听见弟弟家被盗,冯子富操起一根扁担就出了门。他估计小偷东西没搬完,还会再来。 在冯子才的家门口,冯子富撞见了正抱着一床被子出来的冯子元,冯子富问:“干啥子?”冯子元看见后冲过来,一把抓住冯子富的衣领,两人便扭打起来。“害怕丈夫吃亏”的王丽华赶紧到村里去喊人。 当晚8时左右,60岁的村民朱源木来到冯子才家外,看见冯子元侧躺着在阴沟里。“当时他还望了我一眼,由于怕他,我没敢过去。”事后朱源木说。 当晚8时半左右,村支部书记吴世忠接到9组组长冯子同打来电话称,冯子元偷东西被打。“当时我还在想如果打得不凶就不管,让他痛几天!”但过了一会儿吴书记又接到了冯子同的电话:“可能有点严重”。当晚9时,吴书记来到了冯子富家里。 “冯子富当时端着碗正在吃饭,我问他有没有问题?他说死是死不了,打到脑壳是事实,但只是用拳头打的。”吴书记告诉记者他所了解的经过:“我用手电筒往冯子元脸上一照,就知道糟了!”他看见冯子元躺在冯子才屋前的阴沟里,头枕在沟沿,雨滴落在苍白的脸上。“我见他眼睛圆睁着,嘴也没闭拢;摸了一下,心跳也没有了!”随后,吴书记来到双古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的警察马上赶到现场,将死者冯子元送到了殡仪馆尸检。同时将冯子富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群众讲述 冯子元其人好吃懒做,无恶不作 双古村9组户籍居民24户、74人,实际居住人口只有7户、23人。其中60岁以下的男劳动力只有4人,包括事件当事人冯子富和死者冯子元。在这个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的小山村,冯子元是名副其实的“恶”人。用该村支部书记吴世忠的话来概括,“其人好吃懒做,无恶不作!” 冯子元懒得种地,偷盗就成了维持生计的唯一来源。他采用的方式是“搬家”:只要发现家里没人就连续几天进行洗劫,从家用电器到桌椅板凳,小到一个灯泡都不放过。 双古村11组的朱权3月中旬上山采茶叶时,发现外出打工的表弟家被搬空了,连坛坛罐罐都没剩下一个。尽管谁都知道是冯子元干的,但都敢怒不敢言。 群众说,这么多年了,“他出门腰杆上总是带着两把刀,一把弯刀,一把杀猪刀。”他见了谁家的东西都偷,可大家都拿他没办法。 今年春节前,68岁的村民范淑群眼睁睁地看着冯子元来抓她家的鸡;村民朱菊花家里的一亩多茶园被冯子元采光了也不敢说一句话。吴世忠说:“冯子元不仅偷东西,还长期欺压群众。有一次,冯子元在街上吃完饭后老板要他给钱,他就把该饭馆里蒸饭的篜子抱出去丢了。有时他还去拿别人烟摊上的东西,拿了就走,也不给钱,大家对他敢怒不敢言。” 吴世忠告诉记者,只要发现有单身妇女在家,冯子元都会在晚上去敲门。 56岁的村民朱菊花丈夫早已去世,儿子外出打工,一个人独居。去年腊月初十的晚上,朱菊花听见自家的狗叫得很凶,就知道冯子元又来了。过了一会儿,就听见砸门的声音,并叫朱菊花的名字喊她开门。“当时我坐在床上,吓得浑身发抖,一晚上都不敢睡觉。把家里的板凳、锄头都拿来死死地把门抵住!” 吴世忠说,冯子元还经常殴打自己年近90岁的母亲,而且他每次偷东西的时候,就让自己8岁大的女儿在外面坐着!真是过分到了极点。“尽管村民百分之白都恨冯子元,但村民拿他也没办法。警方想对他进行处理,可他这种小偷小摸行为又够不上处罚。” 双古镇派出所周警官证实说,在去年接到村民举报冯子元盗窃后出过一次警。“派出所把所掌握的情况向上级机关反映过,但考虑到对方在精神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再加上盗窃金额较小,不适合拘留,也就只有希望村民们加强防范。”周警官说。 目前情况 嫌疑人被刑拘 村民为他说情 经法医鉴定,冯子元死亡的原因是由于脾脏破裂死亡。而与他发生抓扯的冯子富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当地群众得知冯子元死亡的消息后,无不拍手称快,就连死者的嫂子黄翠容都觉得冯子元“确实很可恶!连我才几岁大的孙子都恨他。”作为死者的家属,黄翠容表示不会追究“凶手”冯子富的责任,并希望政府能够从宽处理。 而看到冯子富因此被拘留,大家都对他表示同情,纷纷来到派出所,希望警方能够从轻处理。但法不容情,冯子富还是被送到了拘留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律师说法 小偷的生命权也受法律保护 对于这起特殊的案件,本报法律顾问王宇峰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小偷的盗窃行为固然可恨,但他的生命权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个人都无权剥夺。当小偷被制服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人都有救护的义务。当小偷躺在那里两个多小时后,最后导致死亡,扩大了后果。这也说明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在今后,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已十分重要,避免类似的情与法的尴尬。 王宇峰说,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王宇峰说,当对方存在明显过失时,作为涉嫌将他故意伤害的嫌疑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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