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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情”联动 亲情危机烟消云散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9-8 11:10:45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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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抚恤金是按遗嘱分配,还是平均分配给妻儿?在荣县某小学执教的饶某去世后,把这个难题留给了自己的第三任妻子和前妻留下的两个儿子。而双方却为抚恤金的分配,将饶某生前执教的学校告上了法庭。 饶某生前系某小学退休教师,与原配妻子有两个儿子。由于原配妻子与第二任妻子先后因病去世,2007年3月,饶某与第三任妻子代某认识并结婚。婚后饶某与代某单独生活,两人感情较好。2008年1月20日,饶某不幸因冠心病去世,按规定饶某的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11450元。就是因为这笔抚恤金,代某与饶某两个儿子发生了争执。 原来,饶某生前留下遗嘱,明确表示,自己死后将单位所发的抚恤金全部留给代某。因此,代某认为抚恤金应该全部归自己。而饶某两个儿子却认为,抚恤金不是遗产,作为死者家属,都应该享有一定的份额,抚恤金应三人平分。由于双方争执不下,饶某所属的学校暂未发放抚恤金。眼看抚恤金迟迟拿不到手,今年8月,代某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将抚恤金全部发给自己。饶某两个儿子听说后,立即申请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并要求平均分配抚恤金。 荣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要解决的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抚恤金分配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化解双方情感矛盾和亲情危机。法庭先后三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在人情、亲情和法官真情的感动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这笔抚恤金,饶某两个儿子各得2500元,剩余6450元由代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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