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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房产做抵押 骗跑20多万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7-27 16:15:09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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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骗了10多万元。”近日,一名中年男子走进汇东公安分局报案。随即,一起利用伪造假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进行诈骗的案件浮出水面。经警方初步查明,该案至少涉案3起,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报案 房产抵押 先后被骗4次 报案男子姓殷,他于去年年底偶然认识了一女子李某,并成为朋友。随后,李称生意上急需用钱,希望殷某能借点钱,并主动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他。殷某便于去年12月1日,将5.25万元借给了李,其后,殷某又先后3次借钱给李。4次借款共计11.95万元,李则将两套房产抵押给殷某。 就在李称其马吃水还有套房子可用于抵押,欲第5次从殷某处借钱时,殷某多了个心眼——将李抵押给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拿到市房产交易所和市国土局进行核实。 “对不起,证件上的房产证编号与对应的不一致,系伪造的假证。”工作人员的权威鉴定无疑于当头一棒,发现自己很可能被骗的殷某随即来到汇东公安分局报案。 接案后,汇东公安分局刑侦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在汇东一茶房内将李某抓获。 调查 高息房产做饵 骗钱近12万元 经查,李某,女,46岁,自流井区兴隆坳人,1983年曾因盗窃被判刑5年,出狱后无业在家。 殷某与李结识时,李自称自己在成都做钢材生意,欲做攀钢在成都的一级代理,急需一大笔钱周转。 “你借我点钱嘛,利息就按照5%来计算。”为表示自己的诚意,李主动将“家里”的房子抵押。随后,李带着殷某到塘坎上一个57平米的房子“参观”。殷某在李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上见到登记的信息与房屋完全吻合,屋主确系李某。殷某心想“5万元的利息一个月就是500”,不仅能帮朋友还能小赚一笔,而且李给自己写了借条,她的房产证又在自己手里,不怕她赖账,遂先后4次借款近12万元给李。 交待 租房屋伪造证件 精心设局 经搜查,警方缴获李某伪造的5套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以及假的身份证、注册会计师证、户口薄等。据李交待,她在行骗之前,会租一套房屋,并按照其房屋地址和门牌号等伪造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李某利用高额利息作诱饵,抵押假房产证的方法,还从另两名“朋友”处分别借款7万元和5万元。其行骗所得共计20多万元,除用于东墙补西墙付“朋友”高额利息外,全部被她挥霍了。 提醒 产权文件要到相关部门核实 “不要轻易相信认识不久的人,借款尤其是借大额款项给他人时一定要谨慎,切忌贪图高额利息而受骗。”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现在的造假技术越来越高明了,不是专业人士很难鉴别真伪。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一定要向屋主或者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除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不至于有所遗漏和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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