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三男子酒后与他人发生抓扯,不但不听劝解,反将民警打伤。昨日,3名醉汉被大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2008年4月28日晚8时许,现年40岁的无业人员李明(化名)和唐林、韩冰(均系化名),饮酒后在大安区广华路和大广场公交车站边与他人发生纠纷抓扯。大安区公安分局设在和大广场的治安岗亭值班民警发现后,与协警员上前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治安岗亭内进行调解。 谁知,李明等3人不但不听民警劝解、告诫,还抡起拳头、夺取岗亭里的警棍对值班民警进行殴打,并夺过民警的手机将其摔坏,以阻止其向上级报告。其行为致3名民警和1名协警头部、肩部、胸部等多处受伤,引起上百名群众围观,影响极为恶劣。 案发后,大安区公安分局及时立案侦查,获取证据,并报请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三男子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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