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荣县检察院检务督察组结合“三大主题活动”对本院各业务科室的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这是该院设置检务督察机构以来的首次集中督察。 此次督察采取现场察看、座谈、听取部门负责人汇报的形式,全面了解办案安全制度、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察组及时提出了督察建议:要求各科室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关于《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追究条例》,做到人人熟悉条例内容,自觉地用条例规范自身的办案行为;各科室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本部门办案安全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办案安全责任,签订了保障办案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在询问证人、被调查人,讯问嫌疑人时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违规违纪操作行为的发生,确保办案工作的绝对安全,杜绝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全年无办案安全事故的部门,年终给予奖励,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部门,严格按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追究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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