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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检察机关揪出72“蛀虫”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5-6 13:25:54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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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03年至2007年,自贡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案件46件、72人。其中,41.6%的案件发生在道路、水利、电网改造、饮水改造、乡镇、教育卫生、农机设备等建设领域,51.3%的案件涉及乡镇站所和村乡干部。 查处的案件呈以下特点:侵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富顺林业局福善镇林业站原站长罗某某、会计陈某某和出纳李某等人在管理内宜高速路福善境内10余公里两侧绿化带建设工程中,贪污“四旁”植树专项资金30多万元。在查办大安区水务局原局长钟某某涉嫌受贿案件中,还挖出4起共涉嫌贪污20余万元的案件。 侵吞“专项款物管理”资金。富顺县琵琶镇原党委书记杨某某、镇长周某某、时任党委书记吴某某、财政所长李某某,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相互勾结,采用以发补助、奖金等虚假名义,集体私分农综项目专项资金,先后作案45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0余万元。 侵吞“代征代缴税费”。富顺县狮市镇观音村原村支书王某某、原妇女主任陈某某、原村主任林某某等人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将本村收取计划生育罚款、殡葬罚款和五保户的民政补助费共计21万余元,采取虚报冒领、借加大费用,虚列、虚增开支等手段套取现金9万余元,予以私分。荣县双石镇政府原财政所长杨某某,采用收取生猪税及押金不及时上缴的手段,先后挪用税费17余万元。 黑手伸向“土地矿产征用”等领域。大安区庙坝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主任谭某某为侵吞原富顺县庙坝镇客运站和庙坝商业园交纳的土地出让金166439元,伙同他人共谋将此笔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款12万元划到庙坝镇客运站账上,且据为己有。 黑手伸向“惠农政策兑现资金”。时任荣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的虞某某,荣县农机局原副局长吴某某,贡井区农机局原副局长陈某某,沿滩区农机水利局原局长陈某某,副局长张某某,富顺县农机总公司原副经理杨某某等人,在2005年国家实行购机专项补贴项目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经销商给予贿赂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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