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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亡一年 母亲陪他去自首 |
| 来源: 今日晚报 时间: 2008-5-4 16:04:45 进入论坛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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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富世镇的王胜、赵凡、李俊、吴华(均系化名)都没满18岁。四人平时混迹于网吧,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但其实他们的家庭条件都比较困难,根本没有能力让他们如此挥霍。因此,四人商量“搞些钱”来用,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案件回放 筹钱玩乐 少年抢包捅人 2007年3月4日下午4时许,赵凡、李俊纠集王胜、吴华二人在富州花园抢夺单身女子金某的挎包,获得赃款400余元。4人上网、吃喝,将其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的四人于3月18日晚,再次打起抢夺单身女士挎包的主意。晚上9时许,四人在富州花园城西小学旁一条小巷的楼道中,发现单身女子曹某手提挎包正在按门铃准备进楼。赵凡立即上前卡住其脖子,亮出明晃晃的刀,让她交出钱来。在曹某的反抗呼救中,赵凡往其大腿处捅了两刀。随即,四人一拥而上,打的打、踢的踢、拽的拽,用暴力方式抢走曹某的包后,迅速逃离现场,共抢得包内现金600多元。 独自逃亡 一年时间 惶惶不可终日 四人将这600余元在自贡吃喝挥霍后,王胜分得50元回到了富顺。担心事情曝光,3月21日,后怕不已的王胜告别母亲,独自前往广东省惠州市一家水泥厂打工。 案发后,富顺县公安局迅速破案,赵凡等三人相继落网。王胜潜逃后,富顺警方展开了紧急追捕,并上报将其列为省级督捕逃犯缉拿。得知同伴被捕判刑后,王胜在警方的压力下更是惶惶不可终日。 2008年3月,富顺县公安局下达《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人员回来投案自首。办案民警将通知送到王母手中。侦查员也多次来到其家中做工作,希望能敦促王胜尽快回来自首。 亲情劝解 母亲陪伴 他向警方自首 王胜的母亲聂某万万没想到在儿子前往广州打工一年后竟收到了富顺公安局送来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更没料到儿子竟然已经被列为省级督捕逃犯。 心急火燎的母亲马上打电话给王胜,王胜沉默了半晌,终于向母亲承认了一切。母亲劝导他:“现在,只要你回来自首,一切都可以从轻处理的。”王胜称自己要考虑考虑,就挂了电话。几天后,王胜的爷爷再次在电话中苦苦劝导孙子:“难道你想背着罪名,东躲西藏地过一辈子?”在亲人的劝解下,王胜终于答应回来自首。4月21日,王胜在母亲和小姨的陪同下,来到富顺县公安局自首。 目前,富顺县公安局已经对王胜执行逮捕,羁押在富顺县看守所。王胜表示,在广东得知同伴一一被捕判刑后,心里一直都很害怕。这一年间,他睡觉怕警察破门而入,打电话回家怕被监听,出门怕被警察查身份证……他平时不敢踏出水泥厂半步,也不敢结交朋友,整日提心吊胆。在看守所的他反而轻松了,“我现在终于放下心中的包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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