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住富顺县安溪镇正街的孙某(男,28岁,无业),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不务正业的他因盗窃刚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又再次实施盗窃。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07年9月25日,孙某在富顺县赵化镇盗窃他人价值800余元的手机外逃,同年12月被抓获归案,2008年3月被富顺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管制1年。但孙某不思悔改,无视刑事判决,到处游荡,伺机作案。2008年4月15日下午,孙某窜至富顺县交管所内,看见院坝内停放的人力三轮车上,放着三只电瓶,无人看管,便将三只电瓶盗出,于当天销赃获赃款850元用于挥霍。所盗电瓶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3200余元。失主接到线索,2008年4月25日将孙某挡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从孙某身上搜出了刚生效不久的刑事判决书和管制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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