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钟勤、钟青(均系化名)等人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钟勤、钟青贼胆包天,竟然动用所在工厂的吊车、货车作为偷盗设备。 钟勤、钟青等原为富顺某研究院的检修工人。从2007年7月起,一伙蟊贼见本单位堆放在院坝内的紫铜、不锈钢等材料无人值守,便认为是发财的大好机会。两人先后邀约本单位的邓某、陈某等人,驾驶企业的货车,动用吊车,大白天公然在厂里大肆进行盗窃。然后直接用货车、吊车把赃物运吊到联系好的废品收购点销赃。 据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钟勤、钟青等10人,先后7次盗窃某研究院价值8万元的紫铜、不锈钢等材料,其作案之频繁,胆子之大在该县罕见。 法院依据法律,一审判处包括收购赃物的废品收购点夫妇在内10多个专偷国家财产的“内鬼”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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