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贡井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帮扶弱势群体,近日,对一位7旬老太实施了司法援助,免收其诉讼费用,让其诉求有门。 4月21日上午,贡井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七旬老太。老人姓张,由于上了年纪体弱多病,无固定生活来源。其丈夫在养老院生活,有900多元退休费,扣除养老院费用支出后,尚有结余,但却分文未给她,致使其生活困难。不得已,张老太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丈夫履行扶养义务。随即,立案庭法官将此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当即决定免收其诉讼费用,并为其办理了立案等相关手续。 据悉,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贡井法院已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救济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无其他收入的特困群众等实施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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